卷六十二 荀韩钟陈列传第五十二(1/2)
荀淑字季和,颍川颍阴人,荀卿十一世孙也。少有高行,博学而不好章句,
多为俗儒所非,而州里称其知人。
安帝时,征拜郎中,后再迁当涂长。去职还乡里。当世名贤李固、李膺等皆
师宗之。及梁太后临朝,有日食地震之变,诏公卿举贤良方正,光禄勋杜乔、少
府房植举淑对策,讥刺贵幸,为大将军梁冀所忌,出补朗陵侯相。莅事明理,称
为神君。顷之,弃官归,闲居养志。产业每增,辄以赡宗族知友,年六十七,建
和三年卒,李膺时为尚书,自表师丧。二县皆为立祠。有子八人俭、绲、靖、
焘、汪、爽、肃、专,并有名称,时人谓之“八龙”。
初,荀氏旧里名西豪,颍阴令勃海苑康以为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今荀氏亦
有八子,故改其里曰高阳里。
靖有至行,不仕,年五十而终,号曰玄行先生。
淑兄子昱字伯条,昙字无智。昱为沛相,昙为广陵太守。兄弟皆正身疾恶,
志除阉宦。其支党宾客有在二郡者,纤罪必诛。昱后共大将军窦武谋诛中官,与
李膺俱死。昙亦禁锢终身。
爽字慈明,一名谞。幼而好学,年十二,能通《春秋》、《论语》。太尉杜
乔见而称之,曰“可为人师。”爽遂耽思经书,庆吊不行,征命不应。颍川为
之语曰“荀氏八龙,慈明无双。”
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曰
臣闻之于师曰“汉为火德,火生于木,木盛于火,故其德为孝,其象在
《周易》之《离》。”夫在地为火,在天为日。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
夏则火王,其精在天,温暖之气,养生百木,是其孝也。冬时则废,其形在地,
酷烈之气,焚烧山林,是其不孝也。故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夫
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之公卿及二千石,三年之丧,不得即去,殆非所以增崇
孝道而克称火德者也。往者孝文劳谦,行过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此当时之
宜,不可贯之万世。古今之制虽有损益,而谅闇之礼未尝改移,以示天下莫遗其
亲。今公卿群寮皆政教所瞻,而父母之丧不得奔赴。夫仁义之行,自上而始;敦
厚之俗,以应乎下。传曰“丧祭之礼阙,则人臣之恩薄,背死忘生者众矣。”
曾子曰“人未有自致者,必也亲丧乎!”《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
也。”夫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故加刑罚;若上之所为,民亦为之,又何诛焉?
昔丞相翟方进,以自备宰相,而不敢逾制。至遭母忧,三十六日而除。夫失礼之
源,自上而始。古者大丧三年不呼其门,所以崇国厚俗笃化之道也。事失宜正,
过勿惮改。天下通丧,可如旧礼。
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
后有礼仪。礼义备,则人知所厝矣。夫妇人伦之始,王化之端,故文王作《易》,
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恒》孔子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夫妇之道,所谓顺也。《尧典》曰“釐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降者下也,
嫔者妇也。言虽帝尧之女,下嫁于虞,犹屈体降下,勤修妇道。《易》曰“帝
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曰归,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春秋》之
义,王姬嫁齐,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于诸侯也。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
以妻制夫,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失阳唱之义。孔子曰“昔圣人之作《易》
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察法于地,睹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
物,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今观法于天,则北极至尊,四星妃后。察
法于地,则昆山象夫,卑泽象妻。睹鸟兽之文,鸟则雄者鸣鸲,雌则顺服;兽则
牡为唱导,牝乃相从。近取诸身,则乾为人首,坤为人腹。远取诸物,则木实属
天,根荄属地。阳尊阴卑,盖乃天性。且《诗》初篇实首《关雎》;《礼》始
《寇》、《婚》,先正夫妇。天地《六经》,其旨一揆。宜改尚主之制,以称乾
坤之性。遵法尧、汤,式是周、孔。合之天地而不谬,质之鬼神而不疑。人事如
此,则嘉瑞降天,吉符出地,五韪咸备,各以其叙矣。
昔者圣人建天地之中而谓之礼,礼者,所以兴福祥之本,而止祸乱之源也。
人能枉欲从礼者,则福归之;顺情废礼者,则祸归之。推祸福之所应,知兴废之
所由来也。众礼之中,婚礼为首。故天子娶十二,天之数也;诸侯以下各有等差,
事之降也。阳性纯而能施,阴体顺而能化,以礼济乐,节宣其气。故能丰子孙之
祥,致老寿之福。及三代之季,淫而无节。瑶台、倾宫,陈妾数百。阳竭于上,
阴隔天下。故周公之戒曰“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时
亦罔或克寿。”是其明戒。后世之人,好福不务其本,恶祸不易其轨。传曰
“截趾适屦,孰云其愚?何与斯人,追欲丧躯?”诚可痛也。臣窃闻后宫采女
五六千人,从官侍使复在其外。冬夏衣服,朝夕禀粮,耗费缣帛,空竭府藏,征
调增倍,十而税一,空赋不辜之民,以供无用之女,百姓穷困于外,阴阳隔塞于
内。故感动和气,灾异屡臻。臣愚以为诸非礼聘未曾幸御者,一皆遣出,使成妃
合。一曰通怨旷,和阴阳。二曰省财用,实府藏。三曰修礼制,绥眉寿。四曰配
阳施,祈螽斯。五曰宽役赋,安黎民。此诚国家之弘利,天人之大福也。
夫寒热晦明,所以为岁;尊卑奢俭,所以为礼故以晦明寒暑之气,尊卑侈
约之礼为其节也。《易》曰“天地节而四时成。”《春秋传》曰“唯器与名
不可以假人。”《孝经》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尊卑之差,上下
之制也。昔季氏八佾舞于庭,非有伤害困于人物,而孔子犹曰“是可忍也,孰不
可忍。”《洪范》曰“惟辟作威,惟辟作福,惟辟玉食。”凡此三者,君所独
行而臣不得同也。今臣僣君服,下食上珍,所谓害于而家,凶于而国者也。宜略
依古礼尊卑之差,及董仲舒制度之别,严督有司,必行其命。此则禁乱善俗足用
之要。
奏闻,即弃官去。
后遭党锢,隐于海上,又南遁汉滨,积十余年,以著述为事,遂称为硕儒。
党禁解,五府并辟,司空袁逢举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当世往往化
以为俗。时人多不行妻服,虽在亲忧犹有吊问丧疾者,又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
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
后公车征为大将军何进从事中郎。进恐其不至,迎荐为侍中,及进败而诏命
中绝。献帝即位,董卓辅政,复征之。爽欲遁命,吏持之急,不得去,因复就拜
平原相。行至宛陵,复追为光禄勋。视事三日,进拜司空。爽自被征命及登台司,
九十五日。因从迁都长安。
爽见董卓忍暴滋甚,必危社稷,其所辟举皆取才略之士,将共图之,亦与司
徒王允及卓长史何颙等为内谋。会病薨,年六十三。
著《礼》、《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又集汉事
成败可为鉴戒者,谓之《汉语》。又作《公羊问》及《辩谶》,并它所论叙,题
为《新书》。凡百余篇,今多所亡缺。
兄子悦、彧并知名。彧自有传。
论曰荀爽、郑玄、申屠蟠俱以儒行为处士,累征并谢病不诣。及董卓当朝,
复备礼召之。蟠、玄竟不屈以全其高。爽已黄发矣,独至焉,未十旬而取卿相。
意者疑其乖趣舍,余窃商其情,以为出处君子之大致也,平运则弘道以求志,陵
夷则濡迹以匡时。荀公之急急自励,其濡迹乎?不然,何为违贞吉而履虎尾焉?
观其逊言迁都之议,以救杨、黄之祸。及后潜图董氏,几振国命,所谓“大直若
屈”,道故逶迤也。
悦字仲豫,俭之子也。俭早卒。悦年十二,能说《春秋》。家贫无书,每之
人间,所见篇牍,一览多能诵记。性沉静,美姿容,尤好著述。灵帝时阉官用权,
士多退身穷处,悦乃托疾隐居,时人莫之识,唯从弟彧特称敬焉。初辟镇东将军
曹操府,迁黄门侍郎。献帝颇好文学,悦与彧及少府孔融侍讲禁中,旦夕谈论。
累迁秘书监、侍中。
时,政移曹氏,天子恭己而已。悦志在献替,而谋无所用,乃作《申鉴》五
篇。其所论辩,通见政体,既成而奏之。其大略曰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矣。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之舞之,
前监既明,后复申之。故古之圣王,其于仁义也,申重而已。
致政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
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夫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不得保其性矣;法坏则世倾,虽
人主不得守其度矣;轨越则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道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
得充其求矣。是谓四患。
兴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其威,明
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人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教,皋陶作士,
政不行焉。故在上者先丰人财以定其志,帝耕籍田,后桑蚕宫,国无游人,野无
荒业,财不贾用,力不妄加,以周人事。是谓养生。
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应神明,正万物而成王化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
审定好丑焉。善恶要乎功罪,毁誉效于准验。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惑诈伤,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